2022年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公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将呼和浩特市列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创建城市之一。为加快推动呼和浩特市城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不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解决城市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难题,高标准建设无废城市,2023年2月8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至此,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正式启动。
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方面,我们聚焦工业、农业农村、生活、建筑、危险固废等五大领域,依托自身优势,结合地区实际,以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综合利用、高效利用为导向,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见实见效。
一是实现固废源头减量。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完成了远景武川县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基地项目、天能重工武川150MW风电项目并网,推进大唐百万千瓦级新能源打捆外送项目建设。实施清洁节能能源替代及消减煤炭消耗。完成25台35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淘汰,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推进全市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任务完成5.46万户。推进火电行业“三改联动”与固废处置。完成我市热电厂四号机组、金山一期两台机组、金桥2号机组、托电7号机相关技术改造,推动生活垃圾焚烧、火电厂协同焚烧处置污泥。二是推进煤系固废综合利用。全市12家燃煤火电厂编制完成了粉煤灰、炉渣等煤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三是推动产学研合作,强化综合技术支撑。面向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征集科研课题,支持2个综合利用项目立项;组织10家企业、3家服务机构与科研院校成立呼和浩特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联盟。
一是持续健全农牧业废弃物管理制度体系。先后印发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等,农牧业废弃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2023年,全市秸秆可回收面积302.04万亩,秸秆离田率为92.8%,综合利用率91%。二是不断提升农牧业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率先在土左旗、托县各选择两个重点乡镇建立覆盖全乡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2023年全年农药使用量279.5吨,同比减少2.9%;化肥使用量11.441万吨,同比减少3%;全市废旧地膜回收面积为357.44万亩。秸秆回收率达到9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
一是开展“无废细胞”建设。2023年王府井奥莱·如意小镇等42个无废商场、无废学校、无废工厂、无废社区入选第二批“无废细胞”创建名单。二是深化垃圾分类投放、运收及监管工作。印发了19个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2023年截至10月份,生活垃圾清运量达72.2万吨,已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覆盖率已达100%,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率已达3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70%。
推进建筑垃圾整治,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转发住建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指导文件的通知》。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2023年全市建设工地建筑渣土产生量为330.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66.36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38%。
一是开展规范化评估。为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目前完成评估81家,评估达标率100%。二是建立健全小微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新建7家收集企业已建成并投运。三是全市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100%。四是联合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教育局共同制定出台了我市的危险废物管理责任清单。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的认识和参与度。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鼓励公民积极举报环境问题,曝光违法行为,选树先进典型,支持新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构建“无废城市”建设全民行动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以粉煤灰为重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科技攻关专项,积极推进制定《粉煤灰回填侵蚀沟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强化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高校组建专项研究团队,全力支持内蒙古工业大学联合研发畜禽粪污发酵还田科研攻关。积极与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自治区科学技术研究院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固体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固体废物处理的技术水平。
3.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充分运用技术、执法两种手段。一方面,运用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实施动态监管、远程管控、稳定性监测和安全评估等综合措施,构建管控方式立体交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印发《危险废物管理责任清单》《市公安局与生态环境局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等政策文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执法手段,压实固废产生、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我们深知,“无废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将坚决扛起“无废城市”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做强项目、做实举措、做优环境、做大规模,高质高效完成好“十四五”时期建设任务,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首府力量。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emsp;邮编:010010接诉即办(投诉热线
2022年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公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将呼和浩特市列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创建城市之一。为加快推动呼和浩特市城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不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解决城市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难题,高标准建设无废城市,2023年2月8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至此,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正式启动。
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方面,我们聚焦工业、农业农村、生活、建筑、危险固废等五大领域,依托自身优势,结合地区实际,以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综合利用、高效利用为导向,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见实见效。
一是实现固废源头减量。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完成了远景武川县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基地项目、天能重工武川150MW风电项目并网,推进大唐百万千瓦级新能源打捆外送项目建设。实施清洁节能能源替代及消减煤炭消耗。完成25台35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淘汰,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推进全市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任务完成5.46万户。推进火电行业“三改联动”与固废处置。完成我市热电厂四号机组、金山一期两台机组、金桥2号机组、托电7号机相关技术改造,推动生活垃圾焚烧、火电厂协同焚烧处置污泥。二是推进煤系固废综合利用。全市12家燃煤火电厂编制完成了粉煤灰、炉渣等煤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三是推动产学研合作,强化综合技术支撑。面向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征集科研课题,支持2个综合利用项目立项;组织10家企业、3家服务机构与科研院校成立呼和浩特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联盟。
一是持续健全农牧业废弃物管理制度体系。先后印发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等,农牧业废弃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2023年,全市秸秆可回收面积302.04万亩,秸秆离田率为92.8%,综合利用率91%。二是不断提升农牧业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率先在土左旗、托县各选择两个重点乡镇建立覆盖全乡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2023年全年农药使用量279.5吨,同比减少2.9%;化肥使用量11.441万吨,同比减少3%;全市废旧地膜回收面积为357.44万亩。秸秆回收率达到9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
一是开展“无废细胞”建设。2023年王府井奥莱·如意小镇等42个无废商场、无废学校、无废工厂、无废社区入选第二批“无废细胞”创建名单。二是深化垃圾分类投放、运收及监管工作。印发了19个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2023年截至10月份,生活垃圾清运量达72.2万吨,已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覆盖率已达100%,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率已达3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70%。
推进建筑垃圾整治,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转发住建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指导文件的通知》。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2023年全市建设工地建筑渣土产生量为330.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66.36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38%。
一是开展规范化评估。为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目前完成评估81家,评估达标率100%。二是建立健全小微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新建7家收集企业已建成并投运。三是全市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100%。四是联合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教育局共同制定出台了我市的危险废物管理责任清单。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的认识和参与度。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鼓励公民积极举报环境问题,曝光违法行为,选树先进典型,支持新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构建“无废城市”建设全民行动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以粉煤灰为重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科技攻关专项,积极推进制定《粉煤灰回填侵蚀沟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强化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高校组建专项研究团队,全力支持内蒙古工业大学联合研发畜禽粪污发酵还田科研攻关。积极与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自治区科学技术研究院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固体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固体废物处理的技术水平。
3.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充分运用技术、执法两种手段。一方面,运用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实施动态监管、远程管控、稳定性监测和安全评估等综合措施,构建管控方式立体交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印发《危险废物管理责任清单》《市公安局与生态环境局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等政策文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执法手段,压实固废产生、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我们深知,“无废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将坚决扛起“无废城市”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做强项目、做实举措、做优环境、做大规模,高质高效完成好“十四五”时期建设任务,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首府力量。米乐M6 米乐M6官方网站米乐M6 米乐M6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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